一、业务接待 接用户用水申请,符合规定、手续齐全的立即登记,在2天内转交设计,3天内派员勘查设计。用户按规定缴齐各项费用后,3天内交安装公司施工。接待人员挂牌服务,礼貌热情。 责任单位:区自来水公司服务中心 电话85811141
二、给水设计 接到用户用水设计委托后,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;涉及需规划部门确定供水管线位置的管道工程等(包括单位、小区工程),在规划部门定线后10日内完成。设计变更率不高于10%。 负责单位:区自来水公司规划设计科 电话:85811142
三、工程安装 接到工程施工任务书后,自来水公司立即组织做好工程前期工作,并尽快正式动工。具备施工条件的小型工程在3天内完成并交付使用。工程量较大的单位工程在接到工程施工任务书的5天内进场施工。所有工程均保质保量,并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。 责任单位:区自来水公司安装公司工程部?电话:85811732
四、供水水质 水质符合**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,管网水质综合合格率98%以上。用户投诉水质问题,公司应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分析或采样化验,并在3日内给予答复。 责任单位:区自来水公司化验室 电话:85722554
五、供水调度 科学合理调度,确保市区供水管网压力合格率97%以上。除特殊情况外,自来水公司因故需停水在12小时以内的,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;超过12小时的,提前48小时通知用户。 责任单位:区自来水公司中控室 电话:85722554
六、抄表收费 抄表到位,准确及时,抄表准确率98%以上。抄表员、收费员在抄表、收费时佩证上岗,并做到按规定标准收费,规范服务,文明礼貌。用户申诉有关用水计量和收费等问题,自来水公司在3日内给予答复。 责任单位:区自来水公司供水营业所抄表处 电话:85730309
七、管线维修 接到用户报漏的报告,或出现DN50口径以上管道突发性损坏等情况,自来水公司于1小时30分内赶到现场止水,无特殊情况需小修的不超过24小时,属大漏的应连续抢修。管网维修及时率97%以上。 责任单位:区自来水公司安装公司管线处 电话:858114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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